“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我们做了一次全面排查,对全区充电站的安全隐患都进行整治,并加强巡查工作力度”。近日,云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对办理的充电站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充电站点的工程师介绍道。
检察官欣喜地看到,充电站内灭火器、消防箱、限位器、警示牌等设施配备齐全,与之前灭火器日晒雨淋等情况截然不同。而这一切变化,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
今年3月份,该院在“益心为公”平台上收到志愿者反馈的一条线索:“某充电站的灭火器被捆绑无法使用,且站内有设施损坏的情况。”
安全生产责重山岳。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收到线索后,云安区检察院对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以点及面在整个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站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随机走访了26个充电站点,发现部分充电站未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露天存放日晒雨淋、部分充电站未安装地面限位器或防撞杆等防撞设施,充电枪未插好等安全隐患。
云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经查阅现行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定,就调查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了公开听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治管同步”,开展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置等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日常监管和安全排查整治。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对27家存在问题的充电站进行督促整治,切实消除充电站安全隐患,并在辖区内开展多次专项消防检查,防患于未“燃”。
接下来,云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推动社会公益问题的源头治理,办好每一件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