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绿美云安,检察与您同行
发布时间 : 2024-06-11 16:52
来源 : 云安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 1957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云安,山川毓秀、重峦叠翠,山脉、水脉、文脉等脉脉相融,以其优质的生态环境和宜人的气候条件被评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且看“检察蓝”如何守护云安“八山一水一城”的绿美底色。

护水清源,守护碧江绿水

开展西江流域绿色生态保护专项监督,运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西江流域生态为基点,对全区80个排污口和33处河流湿地进行摸查,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确保湿地发挥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等生态功能。

“抑”尘不染,守护天朗气清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针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和施工场所在生产、堆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召开磋商会,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磋商函4份,督促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惜矿护林,守护毓秀青山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推动全区矿山完成环境治理200多公顷,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探寻217株古树的生存现状,检察建议“一树一策”让“活化石”重新焕发生

保耕净土,守护洁净沃土

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复耕复绿100多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督促清除各类乱堆乱放垃圾,促进加快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系列刑事案件,督促清理固废污染物2万多吨,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160万元及时用于修复受污染土壤。

围绕深入实施绿美云安生态建设的“六大行动”,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把握工作重心,以固废污染防治、公益林修复、矿山环境修复、耕地保护、扬尘污染治理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为生态环境保护铸造坚固的“蓝色屏障”。

保护环境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保护环境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需要大家一起参与

为守卫祖国的绿水青山贡献一份力量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安区检察院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
http://dcs.conac.cn/js/20/309/1025/45001087/CA203091025450010870001.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