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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人民监督员+”模式 让阳光司法照进现实
发布时间 : 2023-12-19 09:44
来源 : 云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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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伴随着检察改革不断发展完善,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在促进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实现“四大检察”“十种检察监督方式”双覆盖,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知、可感、可信,让检察司法办案活动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

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方式,既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共23件,让人民监督员以第三视角对检察办案活动开展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人民监督员+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为了提高检察官履职能力,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外部监督触角,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庭审现场旁听,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在庭审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零距离”的全流程监督,以人民群众的身份真正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进一步实现以阳光司法助力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人民监督员+宣告送达

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一种形式。近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两起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活动进行监督。在宣告送达现场,检察官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告诫被不起诉人要遵纪守法。人民监督员监督法律文书的宣告送达,不仅增强了法律文书送达的规范性、权威性,也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是法治宣传的最好载体,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和预防犯罪意义。

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近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不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书的研究提出,还参与了检察建议书的送达活动,以人民的力量促进检察建议效果向制度性建设成果转化,推动人民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深度融合。

人民监督员+司法规范化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切实提升执法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近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在现场,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介绍、参观演练等方式,对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阅卷等办案工作流程进行了监督检查,近距离看到检察办案,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职能和工作流程的了解。云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不仅有利于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了解检察业务,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有利于以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切实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转化为推动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民的参与、监督与支持,执行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彰显,不仅推动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国家治理,又能在人民监督下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的现代化,体现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察制度相结合的优势和效能,真正实现“人民监督员”+“检察官”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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