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0424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县府国用(2010)000373号 |
云浮市永鸿石材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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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六都镇车田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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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县府国用(2010)000375号 |
云浮市永鸿石材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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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六都镇车田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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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