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金百利石材厂年产建筑材料2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9-08-05 16:09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9803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安区金百利石材厂年产建筑材料2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85日至20198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金百利石材厂年产建筑材料2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金百利石材厂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委榕树围工业园中磊石材市场

环评机构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委榕树围工业园中磊石材市场,主要从事建筑石材切割加工与销售。项目占地面积2335平方米,总投资701万元,计划年产建筑材料230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加工大理石光板14000平方米(即812t/a),切割、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以0.05kg/t(石料)计,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切割、打磨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在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会对刀头、打磨装置与石材接触位置采用边喷水、边切割打磨加工的方式,切割、打磨粉尘经过喷水处理后,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下,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内,对粉尘的去除效率约为70%,则本项目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12t/a;干磨区配备水喷淋收尘房,除尘效率约为80%,则干磨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约为0.002t/a。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总排放量为0.014t/a,排放速率为0.006kg/h

粉尘废气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粉尘在下风向113m处的浓度最大,最大地面浓度为0.001787mg/m3,即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另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北面40米处的大秧地,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该处粉尘落地浓度为0.001013mg/m3,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因此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约10m3/h,主要含有石粉(成分为CaCO3CaOSiO2等),还包含少量金刚石细粒、磨料细粒以及冲洗泥沙等,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污水中颗粒呈悬浮和胶体状态,分散度高。项目设有两套自然沉淀池供生产废水进行沉降,沉淀池上清水回用作生产所需的喷淋水,不外排,定期清理沉渣,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因蒸发和清理沉淀池沉渣时损耗,每天循环补充水量约4m31120m3/a)。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1.4t/a,其成分简单,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SS,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广东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二时段)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少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

为了确保由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建设单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①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房边界;②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及辅助设备等强噪声设备应设置防震装置、隔声屏障等;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⑤禁止午、夜间生产。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0dB(A)、夜间噪声≤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沉淀池沉渣。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2t/a,妥善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2、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弃边角料和残次品,约为81.2t/a,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置。

3、项目生产废水流至沉淀池中,通过自然沉淀形成沉渣,约35t/a,沉渣大部分为石粉、石渣等,定期交由相关公司抽取外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