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力拓石业有限公司都杨石矿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 : 2019-01-18 16:02 来源 :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25813次字号:

云安环罚[2019]2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浮市力拓石业有限公司都杨石矿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5863980782

负责人:林佐华

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官坑村委八步梯

 

云浮市力拓石业有限公司都杨石矿场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8年103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云浮市力拓石业有限公司都杨石矿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经现场检查,你石矿场的一个废水沉淀池非法设置废水排放口现场已拍相关照片为证。你石矿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事实,我局有以下证据为证:

1、我局2018103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

2、我局20181031《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3你石矿场现场取证片;

4你石矿场《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你石矿场《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你石矿场《授权委托书》一份;

7、受托人覃燕武《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8、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云浮市力拓石业有限公司都杨石矿场年开采1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建管(2016)146号〕复印件一份;

9、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违改字〔2018〕30号)及送达回执各份。

局于2018年1228日向你石矿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云安环罚告字[2018]84,告你石矿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石矿场有权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你石矿场201912日向我局提交《环境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请求撤销或从轻处罚。主要理由如下:1、你石矿场现已对排放口进行了完全封堵,不存在外排情况,主观上不存在也不需要故意非法设置废水排放口;2、由于今年台风雨水天气影响,出现山体塌方导致山上地表水改道,流经生产场地,并且携带泥沙流入三级沉淀池,致使短时间内污水流入沉淀池并通过溢流口外排。我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排污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这是对排污者的法定义务和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因此,你石矿场的陈述申辩的理由影响对你石矿场违规设置排污口违法事实的认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形,而且我局处罚裁量已经考虑到你石矿场违法行为的情节,你石矿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八十四条第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的规定结合你石矿场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和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会议讨论结果,我局依法决定你石矿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肆万(¥40000.00)。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你石矿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开户银行: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名:暂收云安财政非税资金归集户

   号:9225310012269001

你石矿场缴纳罚款后(现金或转帐),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总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石矿场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石矿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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