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严海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路16号,证号为 云府国用(1998)第01001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严海明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