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矿山和水电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矿山和水电工地的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措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9月底前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矿山企业和水电工程业主单位对生产区和生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并组织对矿山企业和水电工程业主单位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省厅将自10月10日起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易发区内的矿山和水电工程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督促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