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部省部署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建立重点工作与用地指标奖惩挂钩机制,先后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旧”改造及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与用地指标奖惩挂钩。近日,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各地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用地指标奖惩。
本次奖惩的指标均为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安排奖励指标2.91万亩,扣减指标0.195万亩。其中,对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排名靠前的5个地级市及建设成效较突出的1个地级市和49个县(市、区)分别各奖励500亩和150亩,共奖励1万亩;对完成2014年“三旧”改造任务的14个地市按当年完成面积的30%给予指标奖励,共奖励1.61万亩;对获得2014年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一、二、三等奖的2个、4个、4个县(市、区)分别各奖励500亩、300亩、200亩,共奖励0.3万亩。对未能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1个区,扣减区所辖地级市150亩。对未能完成2014年“三旧”改造任务的7个地级市及顺德区适当予以指标扣减,共扣减600亩。对2014年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不合格的3个地级市及3个县(区)分别各扣减300亩和100亩,共扣减12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