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对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中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